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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8月1日 星期五

2008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97/09/15


http://blogaward.chinatimes.com/2008/vote.htm

    一、部落格參賽辦法
1、報名時間:
2008年9月1日~9月15日(台灣時間晚上24:00以前截止報名收件),報名時間為期15天。
2、參加資格:
完成2008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之參賽者,且同意參加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之部落格。
3、活動辦法:
(1)最佳人氣獎初賽:9月16日凌晨12:00AM至10月14日晚上11:59PM。
(2)最佳人氣獎決賽:10月15日下午6:00PM至11月16日晚上11:59PM。
(3)初賽期間,由具投票資格的網友投票,最多可投二十票,票數不可集中在同一位部落客。
  初賽得票最高之前二十名可進入決賽。
(4)決賽期間,票數歸零重新計算,由具投票資格的網友投票,最多可投十票,票數不可集中
  在同一位部落客。決賽得票最高者獲得最佳人氣獎。
(5)投票加分題:初賽或決賽時,贊助單位將出題目,參賽者可依興趣或部落格性質針對題目撰寫一篇文章,趁機吸引網友選票。參賽者有四週的時間來進行撰寫。加分題活動參賽者
  亦可不參加。
(6)參賽者可投票給自己,亦可參加投票者抽獎活動。
(7)參賽者可放置「最佳人氣獎圖示」至自己的部落格首頁,藉以拉抬票數人氣。
(8)最佳人氣獎得主須提供得獎感言及個人照片,供本項活動贊助單位報導使用。
(9)EmailCash台灣電子郵件市調網員工及親友不得參加本項活動。
4、獎項與獎品:
入圍最佳人氣獎決賽的二十位部落客,可獲得內含新台幣200元之iCash卡一張。
決賽第一名的部落客,可獲得獎金三萬元。(15%所得稅由獎金內扣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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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選辦法
部落格大獎共分初審、複審及決選三個評選階段。
一、初審
1、 初審評選時間:2008年9月16日~9月29日
公佈初審入圍名單:2008年9月30日
2、 截止報名收件後立即開始進行初審評選,評審時間為期兩週。
3、 初審入圍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入圍通知,入圍者需在自己部落格上張貼入圍Logo,並附上連回活動首頁之超連結,以及發表一篇入圍宣告文章(內容、長短不拘)。若於入圍公佈後一周內仍未張貼文章及Logo,將視為非部落格版主本人報名,以棄權論。
二、複審
1、 複審評選時間:2008年9月30日~10月14日
公佈決選入圍名單:2008年10月15日
2、 入圍初審之部落格,將由評審進行交叉評選,評審時間為期兩週。
三、決選
1、 由本屆評審進行最後決選。
2、 公佈最後得獎名單:2008年12月12日晚上7:00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頒獎典禮
活動網頁將於12月12日晚上,頒獎典禮結束後公佈得獎名單
3、 最後得獎名單遴選指標如下:
(1) 召開評審大會。
(2) 針對各獎項選出最後得獎者。
(3) 選出年度最佳青少年部落格。
(4) 選出評審團特別獎。
(5) 選出年度部落格大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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