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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活動由EmailCash台灣電子郵件市調網獨家贊助。
投票機制及活動流程均與華文部落格大獎活動平行進行,互不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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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報名時間: | 2008年9月1日~9月15日(台灣時間晚上24:00以前截止報名收件),報名時間為期15天。 |
2、參加資格: | 完成2008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之參賽者,且同意參加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之部落格。 |
3、活動辦法: | (1)最佳人氣獎初賽:9月16日凌晨12:00AM至10月14日晚上11:59PM。 (2)最佳人氣獎決賽:10月15日下午6:00PM至11月16日晚上11:59PM。 (3)初賽期間,由具投票資格的網友投票,最多可投二十票,票數不可集中在同一位部落客。 初賽得票最高之前二十名可進入決賽。 (4)決賽期間,票數歸零重新計算,由具投票資格的網友投票,最多可投十票,票數不可集中 在同一位部落客。決賽得票最高者獲得最佳人氣獎。 (5)投票加分題:初賽或決賽時,贊助單位將出題目,參賽者可依興趣或部落格性質針對題目撰寫一篇文章,趁機吸引網友選票。參賽者有四週的時間來進行撰寫。加分題活動參賽者亦可不參加。 (6)參賽者可投票給自己,亦可參加投票者抽獎活動。 (7)參賽者可放置「最佳人氣獎圖示」至自己的部落格首頁,藉以拉抬票數人氣。 (8)最佳人氣獎得主須提供得獎感言及個人照片,供本項活動贊助單位報導使用。 (9)EmailCash台灣電子郵件市調網員工及親友不得參加本項活動。 |
4、獎項與獎品: | 入圍最佳人氣獎決賽的二十位部落客,可獲得內含新台幣200元之iCash卡一張。 決賽第一名的部落客,可獲得獎金三萬元。(15%所得稅由獎金內扣除) |
【重要聲明】本活動純屬人氣投票,票數多寡絕不會影響華文部落格大獎的評審結果 。 | |
二、投票者獎項 | |
1、投票資格: | 需加入EmailCash台灣電子郵件市調網會員,並正確填寫個人資料。 |
2、活動辦法: | (1)初賽期間,最多可投票給二十個不同的部落格,決賽時十個。 (2)投票者不得使用假帳號、重覆帳號進行灌票,一經發現將取消投票資格。 (3)假帳號所投的票數經查獲後不予計算,總得票數會扣除違規票數。 |
3、獎項與獎品: | (1)初賽贈獎:投中最多入圍決賽者前二十名,每人獲可得新台幣1,000元。 (2)決賽贈獎:投中冠軍者抽十名,每人獲可得新台幣1,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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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未盡之事宜,將隨時於活動首頁公告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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